漫谈契约精神
Jiacheng / 2018-04-24
最近“中兴禁运”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网上有各种文章各种角度分析来龙去脉以及整件事的影响。而整个事件中,最能引发我思考的是有关"契约精神"的一些东西。
何谓契约,wiki 百科上有详尽的描述。
而在中国长久的历史文化中,更多的强调的是一种诚信的精神,比如“人无信而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等,能找到很多类似的强调诚信重要性的语句与故事。相比来说,对于契约或者合约的强调则相对来说比较少见,我读史并不够多,很可能说得不准确。
那么,契约与诚信有着怎样的异同呢,从我的感受来讲,诚信更像是一种单向的关系,一个主体对别的主体输出诚信或不诚信,相应的,这个主体也会接收到别的主体输出的诚信与不诚信,尽管看似是有相互的诚信往来,但是我觉得这依然是一种单向的关系。因为诚信与否在于主体自己的自决,诚信本身也是寄身于主体的。而契约更像是多向的一种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缔造,并且契约所涵盖的所有主体都受到契约的或约束或保护,即每个主体都有其权利也有其义务。另外,契约并不寄身于某一个特定的主体,它在所有的主体之外独立存在。以上就是我所理解的诚信与契约。
那么,契约精神又是怎样一种存在呢。在我看来,契约精神即是参与缔造契约的主体,对契约本身的尊重,遵守,捍卫等等。
契约存在的形式有多种,成文的一国之法律、合同、协议等等,不成文的社会规则秩序、承诺,有全民的契约,有团体的契约,亦有个体之间的契约。一定程度上,契约已经是人类文明的基石。
整体上来看,目前国内大环境对于契约精神的看重,并不像欧美等国家那么重视,从“中兴事件”的网络反应便能窥见一斑。归根结底还是国内某些公司将其在国内一贯的做派带到了国际环境上。那会不会是美国故意针对国内的企业呢,这个还真不是,可以搜索了解一下 2005 年的波音案,可以当作是此次事件的前例。
诚信与契约精神并不是相矛盾的,契约精神可看作诚信的一个具体延伸。口中喊诚信喊得多,并不见得做事的时候就比较诚信,口号和行动并不总是一致。
对于抽象的诚信概念,每个主体都能讲一大堆高大上的道理,但是等到真正实践契约精神的时候,早已把说过的话抛到了脑后。
本来还有一些要说,但是写了又删了,有些东西就不说了。
大概总结一下,身处现在这个时代,每一个主体,从个体到公司/组织再到国家,都需要把契约精神当作真正的诚信的实践,否则,真的会“不知其可也”。